会计、审计、预算绩效服务第二阶段采购合同文本

本合同仅提供通用参考格式,具体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后

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确定

采购人(甲方)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供应商(乙方)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,在平等、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签署本合同,以资共同遵守。

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

项目名称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项目编号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计件价格: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《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浙价服〔2011〕91号)核定标准的基础上优惠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%。

计时价格: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/小时,副高级技术职称(或注册会计师)专业人员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/小时,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/小时。

第二条服务内容

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第三条服务期限

自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至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第四条 费用结算方式

1.预付款比例及支付时间:本项目约定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%(即人民币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元)。在采购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。

2.剩余合同款项支付约定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3.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

履约保证金可以通过电汇、转账、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的形式,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%的履约保证金。

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

…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

…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第八条 考核办法

…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

1、本合同的订立、解释、履行及争议解决,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
2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,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。

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(由甲方及乙方另行协商确定)

…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

1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。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、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2、本合同一式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份,甲乙双方各执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甲方(盖章)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 乙方(盖章)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(签字)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(签字)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联系人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 联系人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地址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 地址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邮编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 邮编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电话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 电话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传真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 传真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开户银行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 开户银行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账号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 账号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签约地点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

签约日期: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 年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  月 [合同中心-自定义输入]